卷十三 · VOL.13
变法·拳乱·新政:王朝最后的折腾
引子:病急乱投医的最后十几年
甲午一败,把一个残酷的事实摆到了所有人面前:只学西方的器物,是不够的;这套制度本身,烂了。
于是大清生命的最后十几年,上演了三场一场比一场惨烈的震荡——变法、拳乱、新政:有自上而下的自救,有失控的民变,也有迟来的改革。但合在一起,是一个老大帝国在悬崖边上的最后挣扎。
一、戊戌变法:一百零三天的春梦(1898)
甲午之后,一群读书人坐不住了。康有为、梁启超奔走呼号,要求变法图强。年轻的光绪帝也想做点什么,于光绪二十四年(1898)下诏推行新政——史称**「百日维新」**:改科举(废八股、改试策论)、办新学、奖工商、练新军、裁冗员……
蓝图很美,可它动了太多人的奶酪。掌握实权的慈禧太后出手了:发动戊戌政变,重新临朝听政(垂帘),把光绪软禁在中南海瀛台。
变法骤然夭折,京城菜市口血光四起。戊戌六君子——谭嗣同、杨锐、刘光第、林旭、杨深秀、康广仁——慷慨就义。其中谭嗣同本有机会逃走,却选择留下赴死:
「各国变法,无不从流血而成;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,此国之所以不昌也。有之,请自嗣同始!」
相传他的绝命诗「我自横刀向天笑,去留肝胆两昆仑」流传至今〔按:此诗是否为绝命诗、具体文本与指涉,后世均有争议〕。
一百零三天,一场春梦。改革的第一条路,被堵死了。
二、义和团:一场「刀枪不入」的悲剧(1899—1900)
改革走不通,民间的愤怒,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。
华北的乡野间,因长期的教案(洋教会与百姓的冲突)积怨已深,兴起了义和团,打出**「扶清灭洋」**的旗号。团民中盛传「神拳护体、刀枪不入」——〔这是民间的巫术迷信,并不能挡子弹〕。
而昏聩的清廷亲贵,竟动了「借民气以制洋人」的念头,纵容、利用起这股力量。一场弥天大祸,就此酿成。
三、庚子国难:八国联军(1900)
光绪二十六年(1900),慈禧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——下诏对列强开战(这道诏书,通常被称为「向十一国宣战」)。
后果是灾难性的。八国联军攻陷北京,烧杀劫掠;慈禧仓皇挟着光绪,一路西逃到西安。堂堂帝都,再度沦陷。
值得一记的是**「东南互保」**:东南的督抚大员们——两广总督李鸿章、湖广总督张之洞、两江总督刘坤一,以及盛宣怀等——干脆拒绝执行朝廷那道「宣战」的乱命,私下与列强约定保境安民。〔「拒奉乱命」是后世的概括,实际还掺着自保、保商、保住地方权力等复杂动机〕。但无论如何,它再一次说明:王朝的中枢,已经号令不动半壁江山了。
四、辛丑条约:压垮骆驼的巨债(1901)
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清廷签下《辛丑条约》,这是近代赔款最巨、主权沦丧最深的条约之一:
- 赔款:白银 4.5 亿两,年息四厘,分 39 年还清,本息合计约 9.8 亿两。当时常说这是「每个中国人摊一两」〔按:此为政治宣传式说法,清末人口约四亿余,并非精确算法〕。
- 驻兵:划定北京使馆区,准许列强驻军。
- 拆防:拆毁大沽炮台等。
- 惩凶:惩办朝廷里的「祸首」。
一纸条约,把整个国家变成了背着巨债、任人驻兵的「人质」。
五、清末新政与立宪:最后的自救,也是最后的离心(1901—1911)
逃到西安的慈禧,总算痛定思痛。庚子之后,她推行起力度远超戊戌的**「清末新政」**(1901起):编练新军、奖励实业、广兴学堂、派遣留学、改革官制。其中影响最深远的一笔,是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废除科举——延续了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,就此终结。
接着是**「预备立宪」**:1906年宣布,1908年颁《钦定宪法大纲》,似乎真要走向君主立宪了。
可到了宣统三年(1911),那个万众瞩目的内阁名单一公布,全国哗然——这就是**「皇族内阁」**:十三名阁员里,满人占九席,皇族占七席。说好的立宪,原来只是满洲亲贵换个姿势继续独揽大权。
这一下,让原本最温和、最愿意跟清廷合作的立宪派也大幅离心,许多人就此转向反清。
而最大的讽刺在于:新政编练的新军、废科举断了旧出路的士人、新学堂与留学造就的新知识群体——这些清廷亲手培养出来的「新力量」,其中相当一部分,最后成了反清与各省独立的重要力量。改革,反而加速了灭亡。
尾声:窗口关上了
把话说平。戊戌也好,新政也罢,其中从不缺真心想救国的人——光绪、康梁,乃至晚年的慈禧,都动过改的念头。
可几次关键的改革,最终都受制于皇权、满洲亲贵的私利与官僚的保守,在最后关头退缩、变味。当一个政权连「君主立宪」这条最后的活路都不肯认真走时,留给它的,就只剩下一条路了——
革命。
那是下一卷,也是全书最后一卷的故事。
回望这段,更知「还政于民、立宪法治」何其紧要。各族一家,共记这迟到而终未走通的改革之痛。